在每个城市中,房子都是热门话题!随着近几年的房价不断攀升,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多。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处于强势地位,但遇到购房者断供,开发商有时也会犯愁。购房者按揭购房时,开发商、购房者及银行会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开发商为购房者借款买房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遇到购房者断供,银行会要求开发商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直接从开发商账户中划扣款项。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因每个纠纷实际情形不同,诉讼思路及法院审判意见也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一、支持解除购房合同
理由如下: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开发商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收回房屋。具体指购房者所购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然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对购房者所购房屋负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
二、不支持解除购房合同
理由如下:购房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开发商无权解除购房合同,只能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后,向购房者追偿。
以上两种情形,也只是抛砖引玉,具体案件应具体分析,从而确定诉讼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
王某与某开发商在2014年11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王某以180万元购买某开发商开发一处房产,购房首付款60元,余款办理按揭贷款。合同签订后,王某缴清首付款,并在开发商的协助下办理了按揭贷款,与开发商、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开发商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此后,开发商交房,王某按时偿还贷款。后自2018年10月起,王某不再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导致银行直接从开发商担保账户中划扣剩余房款120万元。期间,王某与开发商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上因王某与第三人的纠纷被法院查封,同时,王某将该房屋卖给李某,李某已开始装修。现开发商要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起诉解除购房合同收回房屋还是向购房者追偿呢?
分析:
该起纠纷中,王某与开发商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已登记在王某名下,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如开发商起诉解除购房合同,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故,本律师建议开发商向王某追偿垫付的购房款及违约金。因购房者能断供,房屋上有法院查封以及王某将该房屋出售给李某,这些事实说明王某的经济已经捉襟见肘了。本律师建议开发商及时将涉案房屋进行保全,同时向法院起诉。
本律师代理开发商将王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垫付的房款以及违约金,并将涉案房屋进行保全,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