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却没领证
为了让我安心
给我买了房
感情淡了
竟以没领证为由要索回
我该怎么办?
”
以下咨询由晏艳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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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与男方为再婚。办婚宴前,因男方原因办不了结婚证,他说半年后再办结婚证。为让我安心,男方出资以我名义购房一套。我们共同生活五年多,在此期间我无数次让他办结婚证,他都推脱了。现在,他提出分手,并以没领结婚证为由要回房子。我有两人谈话录音的证据,证明男方说因为没能领结婚证才买的房子,并且录音中他提到就算以后分开也永远不会要回(房子),他挣的钱也分我四分之一。现在,他提出返还的要求,我必须要全额返还吗?
A1:
你好。对于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要重点关注双方的事先约定,结合男方本人承诺,房产和部分收入可以按照约定分割,因此你不需要全额返还。
首先,要根据你们的同居时间起点来判断法律关系。在1994年之前,同居未办理婚姻登记才能判定为事实婚姻。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再按事实婚姻认定。由此,合理推断你们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
其次,关于房产和男方收入的分割问题,由于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关系,目前对于财产分割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同居双方就同居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从其约定。根据你的描述,男方对于房产和自己收入的承诺已十分明确约定,即你可以对房产和男方收入的四分之一主张权利,无需全额返还。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其他财产混同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割。
最后,你要对自己主张的男方赠与房屋、赠与收入的约定,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实践中,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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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您好,我硕士毕业后应聘上了某公办二本的辅导员岗位,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内(五年)不得报考公务员。请问这一条款是否有效?我有继续报考公务员并在考上后离职的想法,如果考上了公务员,我能否违反合同约定离职?
A2:
你好。劳动合同中提到的“合同期限内(五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条款无效。你能报考公务员,并且可以在录取后离职,但如果因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你可能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内(五年)不得报考公务员”,这一条款涉及到限制员工的就业自主权和选择权,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该条款无效。
其次,如果你考上了公务员后希望从原单位离职,也是可以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你仍然可以办好离职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因为你的离职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要对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你考上公务员后打算离职,若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相关手续,你可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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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丈夫背着妻子打赏主播,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是否有权利追回这笔钱?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妻子追回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打赏金额的性质及支付方式,如果是正常向平台充值的打赏金额通常无权追回。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的行为并非是基于日常生活的需要,该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对妻子发生法律效力。用共同财产中本应属于妻子的部分打赏主播,属于无权处分,丈夫这种行为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其次,关于追讨金额,要区分是向平台充值还是向主播个人转账。如果丈夫是通过平台注册充值成为用户,即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因其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充值并向主播打赏的行为是自主行为,且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这部分金额要求返还,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但如果丈夫向女主播进行私下转账,这部分转账金额通常属于赠与。既未征得女方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针对这部分金额,女方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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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入职了一家公司做直播解说,在工作时长未满一个月且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以账号做不起来需要裁员为由将我辞退,直播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请问这算无故辞退吗?我能申请仲裁赔偿吗?能赔偿多少?
A4:
你好。若公司因业务未能顺利开展而辞退你,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薪酬,并额外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即使你入职未满一个月,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双方已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事实。
其次,公司的账号没做起来,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先安排其他岗位给你,而不应直接辞退,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八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为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对于公司的违法辞退,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在维权中你要注意收集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时的视听资料等证据,以便在仲裁时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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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2023年11月初,开发商准备交新房时,我发现房屋空鼓严重,要求其整改,于是交房中断。月底,物业答复新房已整改完毕,但并未通知我另外交房时间。2024年2月初,本人重新要求验收及办理交房手续,物业却要求预交一年物业费,且必须从去年12月1日开始付费,否则不办理交房手续,也不交钥匙给我。现物业已逾期交房,请问物业要求是否合理?
A5:
你好。你应交的物业费应在交房后开始计算,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你从2023年12月1日起交纳物业费。首先,关于房屋空鼓的问题,如果物业确实已经整改完毕,那么他们应该及时通知你重新验收和办理交房手续。物业公司没有通知你另外的交房时间,这可能导致你的交房过程被延误。因此,物业在交房流程上存在一定的疏忽。新房交房的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你可以要求物业尽快办理交房手续,并要求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补偿措施。如果超出合同约定期限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一般来说,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实际收房后开始计算,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未交付给购房人,物业费应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在你尚未实际收房的情况下,物业要求你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交纳物业费并不合理。此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应当履行其职责,协助业主完成交房手续并移交钥匙。如果物业以此为由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也违反了其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最后,由于物业的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你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交房手续。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起诉物业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